1、档案调转
1.档案转入地址:具体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(点击链接)
2.档案邮寄:务必选择邮政EMS进行邮寄,邮寄时间选择6月15近日(如有变化另行公告)或开学前1周内。请防止在暑假期间办理档案邮寄,未按需要办理档案调转,导致材料丢失或损毁的,我校不承担责任。
3.非定向就业考生,人事档案需要转至我校;定向就业考生,人事档案不需转至我校。
注:①寄送时请在档案袋左下角注明学生录取学院、专业及学号(学号见录取公告书);②未提前邮寄个人档案的考生请于开学1周内将档案送至学校(具体开学时间以入学需知为准);③档案需要封存完整,如有破损,概不接收。
4.调档函获得方法:研招办预计将于2025年6月上中旬(如有变化另行公告)随录取公告书寄送调档函给考生本人,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事宜。
2、党组织关系转接
1.拟录取考生组织关系一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管理软件网上接转,不开具纸质介绍信。目的党组织名字搜索:中共河北经贸大学XX学院委员会(例:中共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委员会),转接缘由注明:2025级XX专业新生党员。开学后本人准时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报到。
2.组织关系转接遇见问题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。
3、团组织关系转接
考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集中拓展,请各位考生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,介绍信目的单位名字填写: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。智慧团建系统接转工作待入学后完成团组织创建后进行办理,届时在团组织关系转接组织信息中选择河北委-团石家庄委-河北经贸大学团委,搜索所在学院进行转接,具体步骤详见附件。请不要直接转至河北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团委。如有特殊状况或问题,请咨询考入学院团委。附件-操作说明。
团关系转入智慧团建团员转入操作指南.pdf
4、户口迁移
1. 原户籍所在地在我校本部的,须与所在校区户政管理部门咨询户口迁移有关事宜。
2. 原户籍不在我校本部的,户口是不是迁移采取自愿原则。
3. 户口迁移地址:河北石家庄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。
4. 定向就业考生不办理户口关系。
校本部户籍科咨询电话:0311-87655517。
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2025年5月26日